三門峽勞動者如何維權?
作者:admin 日期:2015-10-28 瀏覽

三門峽務工人員如何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,三門峽市人社局勞動監察科給您溫馨提醒。

1、求職應到正規有資質的職業介紹機構,在求職務工過程中不要輕信陌生人或單位的承諾,尤其是不向無證無照職介機構提供身份證、交納費用,防止非法職介詐騙錢財;

2、為避免日后討要工資沒憑據的麻煩,找到工作后,必須在一個月內和用工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。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合同的期限、工作內容、勞動條件、勞動報酬、社會保險、違反合同的責任等條款,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,一式兩份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。

3、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月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目前我市市區、義馬、陜縣、靈寶、澠池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600元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5元;盧氏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450元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3.5元,(今年7月1日起執行),工資應每月支付一次。

4、務工人員被用人單位無故克扣或拖欠工資時,要及時到當地(打工所在地)人社部門尋求幫助。我市市區及各縣區勞動監察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。市區:2855273、湖濱:2953533、陜縣:3834530、澠池:4810258、義馬:2200213、盧氏:7873849、靈寶:8864911、產業集聚區:2751555。

咨詢:283091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本文轉自三門峽市人社局勞動監察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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